关于受理2011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新教师类申报的通知

2011-11-26
院科研【2011】004号
 
各科室: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11]1号文的要求,2011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课题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分设博导类、新教师类课题。
博导类课题将由分配到名额的科室组织筛选,请拟申请者尽快与所在大科主任联系
新教师基金亦为限项申报,申请者需参加医院组织的院内评审。
二、申报对象
新教师类:中央部门所属重点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含流动编制),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1年1月1日以后),在本博士点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200811以后),并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限项说明
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新教师类课题:凡获新教师基金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教育部严格执行超项制度,请务必遵守
四、资助强度:
新教师基金课题不超过5万元。
五、查新要求:
所有申报课题必须先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中山大学图书馆是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并将《查新报告》扫描为JPG文件格式做为附件上传2010731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六、申报书填写
1、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2011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使用说明(随申请书一同解压后产生)。WORD模板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
2《申请书》中“所在单位”填写“中山大学”,“所在院系”填写“附属第一医院”,“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及“学校意见”请自行草拟并填写,日期统一填写“2011年3月25日”。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3、申请书填写完后做检查保护,以备网络申报用。
七、申报程序及要求:
新教师类: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3月1日(可延迟至3月4日)将申请书一式七份交医院科研科,由医院组织评审择优上报。通过院内评审的新教师类项目申请者,凭科研科分配的“课题编号”和“校验码”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并将申请书及附件证明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格式文件)上传到网上。具体操作在登录后参阅申报说明。
正式申请者须于3月21日之前完成网上填报,3月22日之前将《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新报告、论文首页及标注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要求均为原件,A4纸复印)交医院科研科。
   
 联系人:姜橙、王卓青         联系电话:8035、87334871

附件:
 
                                                   科研科
                                               2011年2月24日